台官员在美国因虐待下属而被捕,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核心提示: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菲籍女管家,今年八月在同鄉的幫忙下「逃」出劉姍姍家。她控訴劉姍姍命她每天工作十六到十八小時,一周工作六天,每個月給她四百到四百五十美元.....
台湾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於當地時間十日中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罪名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
劉姍姍是在離開住所要外出時被逮捕。美媒轉述聯邦檢察官的話說,這應該是美國政府第一次以這樣的罪名,要起訴外國駐美官員。外交部人員說,這也應該是第一次有外交人員在海外被逮捕。

外交部及駐美代表處第一時間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強調此舉違反「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部長楊進添說,「無論相關案情如何,劉姍姍仍享有豁免特權,要求美方立即無條件釋放。」
楊進添說,外交部對美方的做法「無法理解、無法認同」。他並強調,這名曾在劉姍姍家工作的菲籍女管家,非私人經費聘雇,她的聘用和公務相關。
六十四歲的劉姍姍,一九八四年進入外交部服務,二○○五年任駐菲律賓副代表,二○○九年九月升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今年八月底,外交部已發布人事命令,要將她調回部內,還沒回國,就發生事情。
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菲籍女管家,今年八月在同鄉的幫忙下「逃」出劉姍姍家。她控訴劉姍姍命她每天工作十六到十八小時,一周工作六天,每個月給她四百到四百五十美元。
法庭文件說,劉姍姍在家中裝設監視器,扣住女管家的護照,威脅她若是私自離開,就將她遣送回菲律賓。據稱,她和女管家的合約是兩年,月薪是一千兩百四十元,每周工作四十小時,超時有加班費。
楊進添昨天凌晨獲悉,請北美司長令狐榮達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表達我方嚴正關切與抗議,隨後政務次長沈呂巡召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交付書面的立場聲明文。至於劉姍姍是否如美方指控,違反聘雇幫傭相關規定,楊進添說:「還會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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